11地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

2024年12月4日   来源:环球播报

 

 

12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4〕40号)要求,经研究,确定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并同意将第一批试点地区中的1个地区试点范围由市辖区扩大为全市。

 

 

 

 

(责任编辑  陶源)